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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
来源: | 作者:tpl-c47e34d | 发布时间: 2022-09-27 | 38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E(80分-119分)

语言不够流畅,陈述不够清楚,构思陈旧,结构不合理,阅读理解、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较弱。

F(1分-79分)

语言逻辑混乱,陈述不清楚,思维混乱,语意不详,阅读理解、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差。

(三)才艺展示

考查目的:考查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。

考查形式:内容自备(考场仅提供钢琴)。

考查内容:考生展示自己准备的才艺。(除朗诵之外的具有表演性质的其他艺术形式)。

评分标准:

本项考试考官从考生对所展示艺术门类的掌握程度及创作力、表现力、感染力等方面进行评判。

A(90分-100分)

具备该艺术门类较高等级要求,台风自然、表现力强。

B(80分-89分)

具备该艺术门类的等级要求,台风自然、表现积极。

C(70分-79分)

具备一定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。

D(60分-69分)

对该艺术门类基本了解,能够展现一定的片段或元素。

E(40分-59分)

对该艺术门类基本了解,自我展现能力差。

F(1分-39分)

不具备该艺术门类的基本要求。